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要求,现将《梅州市蕉岭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三圳镇九岭村农村宅基地项目)》进行征询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机关
梅州市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示内容
1.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原因
《梅州市蕉岭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三圳镇九岭村农村宅基地项目)》一共涉及1个项目共1个使用地块,总用地面积0.2341公顷,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的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设项目”里面的安置地建设项目。拟通过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合理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2.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范围
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范围总面积0.2341公顷,共1个使用地块,位于蕉岭县三圳镇九岭村,地块编号为zz001。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项目地块拟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2341公顷。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后,蕉岭县的村庄建设用地的布局有局部调整,蕉岭县人民政府承诺在三年内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措施归还除农村村民住宅和殡葬设施外的其他建设使用的周转规模。
4.使用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件)。
三、公示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4日,共5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政府
(网址:https://www.jiaoling.gov.cn/xxgk/jggk/index.html)
电子邮箱:jlkjgh@163.com
联系电话:0753-7188873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4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梅州市蕉岭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三圳镇九岭村农村宅基地项目>”字样)。
附件:1.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