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教育局因保管不善,将蕉府国用(1989)字第2714212号、粤房证字第08072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蕉岭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