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万兴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0647555号、粤房地证字第0647547号、粤房地证字第0647627号、粤房地证字第06475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万兴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