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繁春因保管不善,将粤(2023)蕉岭县不动产权第001439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繁春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