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推动乡村振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我局根据前期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等,修改形成《蕉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二次征求意见稿)》《蕉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二次征求意见稿)》《蕉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
1.电子邮箱:jlgtlyg@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蕉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二次征求意见稿)》《蕉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二次征求意见稿)》《蕉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2.传真:0753-7188892;
3.通信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恒塔大道44号蕉岭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邮编:514100)
附件:1.蕉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二次征求意见稿)
2.蕉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二次征求意见稿)
3.蕉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1.蕉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2.蕉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3.蕉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收益分配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