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的规定,我局拟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限
公告期为30天(即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20日)。
三、申请方式
需要使用公示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23年9月20日16时前,向蕉岭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向用地书面申请。
四、联系方式
地 址: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44号
单 位:蕉岭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邮政编码:514100
联系电话:0753-7188863
联 系 人:胡先生
五、其他事项
(一)公示时限内,若上述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在呈县政府批准后,采用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二)公示时限内,若上述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三)本公示信息在蕉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aoling.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予以发布。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