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局对《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梅州-蕉岭-平远项目临时用地(蕉岭县段)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审查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蕉岭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与生态修复股联系。
联系人:余富祥,联系电话:7188862。
附件:《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梅州-蕉岭-平远项目临时用地(蕉岭县段)土地复垦方案》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梅州-蕉岭-平远项目临时用地(蕉岭县段)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