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蕉华园区综合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高质量法治护航我县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聘请黄长云等3人为县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具体名单如下:
黄长云 广东粤梅律师事务所
丘国中 广东义致律师事务所
范伟基 广东客中梅律师事务所
县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和法律顾问合同开展工作,聘期三年(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请各单位支持县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工作。县司法局(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兼职法律顾问日常联络、组织协调、考核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