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委办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重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21﹞126号)、《广东省安委办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重点督导检查反馈意见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安办﹝2021﹞134号)、《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委﹝2021﹞10号)要求,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对采矿权废止的蕉岭县三圳镇横龙石场依法实施关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山名称:蕉岭县三圳镇横龙石场
二、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三、采矿许可证号:C4414002009127120046456,有效期2016年1月13日至2019年1月13日,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采矿权注销公告。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粤>FM安许证字〔2015〕Mb084Ⅱ3,有效期2015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于2019年9月30日被依法注销。
五、联系人及电话:蕉岭县自然资源局姚文伊(7188822),蕉岭县应急管理局李伟强(7871809)。
矿山所在地镇政府、县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水土保持的监督落实,切实做好矿山关闭工作。
特此公告。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