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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蕉岭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1-03 16:04:2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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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集中整改期间,县公安局先后召开5次党委会,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7次,共修订完善15项规章制度,3个工作计划,9个方案,工作指引、方法、责任书、通知等21个,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按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县公安局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贯彻落实整改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既深挖自身在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履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规定,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以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职责不够到位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

  1. 对“2020年以来召开的党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32次,结合自身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仅10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每次组织学习完后,由党委书记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公安执法工作;三是坚持不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统筹加强公安基层建设,推动警力下沉存在差距。

  2. 对“形式落实公安部和省、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积极培养中层干部人选,与县委组织部进一步共同协调,按组织程序做好基层派出所班子的选拔任用工作,待机构改革后,结合实际全力配齐配强派出所班子领导干部;二是2024年5月份,人事部门核查清理,调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目前派出所警力已经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3. 对“辅警比例严重不达标”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经过党委研究调整,现我局基层派出所辅警人数占比,已经达到派出所辅警应占县级公安机关辅警比例的目标要求。

  (三)落实治安巡防管控“四个一”体系建设工作不到位。

  4. 对“组建最小应急单元装备配置不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立行立改完善最小应急单元装备配置;二是对未完成整改的发文通知进行配备整改,2024年4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最小应急单元建设的通知》至各派出所,全县各最小应急单元均按要求完成了装备配置;三是切实履行职责,治安部门6月中旬前会同辖区派出所到各最小应急单元实地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市局方案落实装备配置。

  5. 对“人员配置不合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责成相关应急单元按要求配足配齐成员,蕉城的蕉岭县博物馆、文福的丘逢甲故居、新铺的谢晋元故居三个最小应急单元均进行整改,配置3名成员。目前我县各应急单元均配齐相关成员;二是每季度开展最小应急单元训练,提高应急效率。

  6.对“智慧新巡控”平台不够重视,日常监管缺失,仅在市局通报平台使用率时,要求各部门提高使用率,通报结束就不再监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4月8日,接市巡防办通知,根据厅领导指示要求,省厅治安局决定对“智慧新巡控”平台使用权限进行调整,暂仅对巡特警、治安、公交、地铁、派出所五大类的警种、部门使用,不再全局各部门、派出所推广使用,不再下达具体任务数;二是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我局智慧巡防推进情况稳中有升,成效较为明显,街面可防性警情连续下降;6月份受灾情影响,平台使用率略有下降;三是继续加大智慧巡防工作推进力度,加大巡防警力投入,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继续全力压降街面可防性警情。

  (四)办案程序意识不强,执法不规范。

  7.对“未严格落实办案程序规定,未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错案责任追究和惩戒等工作。未严格落实办案程序规定,未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错案责任追究和惩戒等工作”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狠抓教育培训,提高执法素质。围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新执法办案系统使用、执法大数据应用、现场执法规范、强制措施适用等实务热点、难点,组织集中轮训、网络培训、公检法同堂培训等多形式法治练兵活动;二是强化监督考评,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常态化案件评查制度,把好案件“审核关”;逐案评查,督促办案民警对存在问题整改完善;依托新执法办案系统,深入开展执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最大限度遏制有案不立、立案不办、逐利执法、超期办理、畸轻畸重等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蕉岭公安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三是聚焦执法执勤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省厅“执法监督年”要求,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办案部门民警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严防因执法执勤不当引发群众投诉和负面炒作。

  8.对“办理行政移交案件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在队务会议上强化民警严格执行案件办理期限的思想认识。组织办案民警召开案件组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广东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强调加强协作,快侦快结,杜绝超期办案;二是组织参加执法办案培训会,提高办案水平。组织民警参加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暨执法办案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民警综合业务素质,深入推进基层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各级审核把关,督促案件办结。

  (五)扫黑除恶有差距,打击涉恶势力不够有力。

  9.对“蕉岭县公安局对社会人员黄鑫等近年在蕉岭城区多次以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打击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我局于2023年10月对陈某某被故意伤害案进行立案侦查,先后抓获了以黄文浩为首的9人违法犯罪团伙,破案5宗,缴获枪支1支,批捕6人。2023年11月,我局先后发布了《关于征集徐志坚等人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关于征集刘龙威、黄文浩等人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全方位征集涉黑恶线索,营造浓厚斗争氛围。2024年2月,我局以涉嫌恶势力组织犯罪移送蕉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六)电诈案件多发,破案率低。

  10.对“反诈宣传精确度和针对性不够强,电诈案件占全县刑事案件比例居高不下”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反诈宣传的针对性,精准滴灌宣传。通过“量身定制”反诈课件,制作反诈宣传海报、宣传单页等形式将网络诈骗的危害性和常见手法进行具体介绍。2024年以来,刑侦大队进企业、进小区、进校园开展线下反诈宣传16次,推出了《反诈“男团”教你识骗》、《警惕高考后诈骗陷阱》等线上反诈宣传视频。二是优化预警线索研判流转机制,确保预警劝阻成功。结合高发电诈案件的人群标签,制作典型案例预警信息,努力压减电诈案件发案率和群众财产损失。2024年1月至12月20日,全县电诈案件立案114宗,同比下降38.02%,财产损失752.4万元,同比下降39.38%,实现电诈案件立案数、财产损失数“双下降”。三是强化破案攻坚,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24年以来,刑侦大队破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100宗,破案数同比上升9900%,抓获各类涉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87名,电诈打击率实现大幅提升。四是加大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劝返工作力度,全力突破瓶颈。截至目前,我县涉嫌滞留境外从事电信诈骗共计53人,其中2024年7月份以来新增5人,目前已劝返核减人数为43人,其中今年以来劝返核减人数为5人,劝返率从79.17%上升至81.13%,居全市第五,目前滞留境外高危人员为10人。下一步,县局刑侦部门将加大力度攻坚克难,对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的家庭及社会关系再起底,以亲戚圈、朋友圈、同学圈为纽带,通过打好亲情牌、法规牌、警示牌等方式向家属详细阐明滞留境外利害关系,全力动员家属配合做好劝返工作。

  (七)特种行业监管存在漏洞。

  11.对“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执法不严、以罚代管情况,加强行业场所监管力度,堵塞监管漏洞。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行业场所管理会议,压紧压实管理责任。三是将行业场所管理纳入考核,督促严格执法。

  12.对“监管存在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处罚非法经营的旅宿场所。二是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并召开等级评定、场所管理推进会议,强化落实安防措施。三是强化旅宿场所的日常巡查管控。

  (九)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13.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认识不够深入,未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中心学习理论组,重新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班子成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二是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意见》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以赴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公安铁军。

  14.对“没有按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报告和年度考核体系统筹安排”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4年6月制定工作安排,强化政治责任,树牢底线意识,筑牢安全防线,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和谐稳定,为推动蕉岭老区苏区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有力舆论支撑和强大精神力量。二是2024年3月制定研判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排查处置存在的风险,协调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相关问题。

  15. 对“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机制不完善,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工作责任不明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完善工作机制。4月15日制定并下发了《蕉岭县公安局关于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的通知》,明确了信息发布的责任分工、审核流程和工作规矩,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上网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二是加强宣传业务培训。日常制作文字、视频素材过程中,通过百度搜索、视频教学等自学方式加强宣传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在6月11日、7月8日组织开展集体业务技能培训,包括微信公众号题材选取、内容制作,抖音、视频号发布视频的拍摄、剪辑和表现方式等,提升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创新宣传方式。在宣传方式方面,除线下讲座、扫街派单、摆摊宣传外,还结合现阶段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受众广、易传播的新媒体进行宣传。在内容创新方面,以交通安全警示、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重点工作、以客家童谣方式宣传反诈、与本地网红“狗二哥”联合创作等进行公安工作宣传。在表现形式方面,运用网络热门“变装”方式、与蕉岭融媒体、云景幼儿园等联合共创发布校园安全、交通安全、反诈宣传等,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关注,达到宣传效果。7月12日在抖音、视频号发布的《自投罗网 在逃人员到出入境办证被抓》短视频达到了730万左右的浏览量。

  第二方面问题:管党治党、从严治警政治责任未压紧压实

  (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够有力。

  16. 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4年6月5日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到我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讲座;二是2024年6月5日、7月1日、7月11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民警观看公安部《警钟》《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片》等系列警示教育片;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活动;四是2024年7月5日,印发《关于2019年以来我局相关民辅警违法违纪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对照检查,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五是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注重抓早、抓小和细抓、常抓,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7. 对“存在‘老好人’思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3年11月由分管副局长对处警未按规定着装的2名民警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4年6月14日由指挥中心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派出所加强对《蕉岭县公安局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进行学习,认真对照规范要求进行接处警,进一步规范处警程序;三是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理念,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对被群众投诉、督察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严查严处。

  18. 对“‘梁某被诈骗案’原始案件卷宗遗失后,局党委未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3年6月15日,对办理该案的相关责任民警予以全局通报批评;二是2023年6月3日,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对信访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2023年6月15日由督察大队对蕉城派出所发出《公安督察通知书》;四是2024年7月17日,我局党委经过调查,将“梁某被诈骗案”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二)看守所安全管控缺位。

  19. 对“辅警出现违规违纪和巡察现场发现较多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一是制定《蕉岭县看守所岗位违规处理暂行规定》;二是加强监督机制,设置投诉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到已投监罪犯发问卷调查和电话回访在押人员家属;到当地检察、律师协会、办案单位等走访,广泛收集涉及监所乱象的线索;三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所务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分管副局长对看守所所长和责任民警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对教育整顿活动再次开展“回头看”活动,开展《推进监所队伍突出问题自查表》;六是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签订《严格遵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承诺书》,要求民警一对一对辅警进行管理,进一步完善辅警管理制度;七是更换监控系统损坏的硬盘,对无法使用的巡视监仓指纹机进行更换,对安全检测门进行维修,并加装一只监控头和加装一门不锈钢门,对看守所全部电脑进行维护和升级;八是迅速完善巡视监仓登记制度;九是要求值班民警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十是要求管教民警在监仓出入物品时要登记入仓和出仓时间,并标明具体用途,对全部入仓物品要及时收回。

  (三)执法为民意识淡薄,案件久侦未结。

  20. 对“部分案件侦办不力,时间跨度大,久拖未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4年7月15日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学习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全体民警提高对勘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4年7月16日组织警力对目前勘误工作开展全面梳理、排查:是否存在有调查不深入,勘误时间长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规定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勘误工作流程,是否积极主动开展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勘误工作。三是2024年6月制定《蕉岭县公安局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勘误工作方案》指导和推动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勘误工作。

  21. 对“梁某于2012827日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案侦查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坚持常态化案件评查制度和刑事立案法制审核,把好案件“审核关”;对今年以来办理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同时日常对导入新执法办案系统每一宗警情分流处理是否及时和规范进行监督,督促办案民警对存在问题整改完善。二是强调执法办案“十必须十严禁”工作要求,2024年7月31日制定下发《蕉岭县公安局刑事案件接报、办理及移交工作制度》,强化受立案源头管控。抓好《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贯彻执行。三是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我局存在的违规调解结案的4宗案件和徐某信访案件,立即逐案研究整改完结。同时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项整治,对近年来的案件组织核查,对存在的笔录不完善,未能严格落实办案程序规定等情形进行整改。与此同时对刑事复议复核、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工作中反映出的执法问题,及时联合监督室开展督导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四是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负责民警进行提醒谈话。

  (四)枪弹管理使用不够规范。

  22. 对“枪弹库室提档升级改造进度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1年8月16日下发《蕉岭县公安局枪弹库室提档升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枪弹库室提档升级工作;二是按照枪弹库室提档升级项目实施计划,于2024年5月20日全面完成枪库验收并接入省厅系统。

  23. 对“县局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调整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对公枪委成员有不适宜担任情形或岗位变动的,已及时进行调整。一是2023年11月17日下发蕉公(治)字〔2023〕5号文《关于调整蕉岭县公安局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调整原公枪委成员;二是2024年6月4日下发蕉公(治)字〔2024〕4号文《关于调整蕉岭县公安局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24. 对“政工部门及配枪单位对配枪人员资格排查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3年10月13日,巡察组指出问题后,立即在枪管系统取消相关民警的配枪资格。二是2024年6月3日召开政工室务会,重新组织学习《广东省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蕉岭县公安局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三是进一步夯实枪管负责人员的责任意识,及时关注公务用枪相关人员、装备、突发事件等影响,动态管理好公务枪支的使用;四是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负责民警进行提醒谈话。

  25. 对“领取、交接枪支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枪管员业务培训,规范操作。2024年1月8日召开队务会,传达学习省厅业务文件,强调规范做好枪支管理工作;2024年1月15日专门召开治安大队枪管员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公务用枪相关文件,强调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公务用枪管理责任,各枪管员要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深刻汲取各类公务用枪安事件血的教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局公务用枪安全有序,不出问题;二是落实问题整改。2024年4月10日针对枪弹管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出具了《治安管理大队关于市委巡察蕉岭县公安局枪弹管理情况的整改报告》,要求大队民警、枪库值守人员、枪管员要提高思想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公务用枪日常管理工作。被发现问题的新铺派出所亦于2024年4月10日出具了《新铺派出所关于市委巡察新铺派出所枪支管理情况的整改报告》,同时多次召开所务会学习枪支管理文件,要求值班民警在交接枪支工作中,必须要在监控范围内进行,验完枪支后如实登记交接枪的时间,不得投机取巧和弄虚作假;三是加强对派出所公务用枪的日常检查。

  (五)指挥中心干警对警情响应的敏锐性和责任心不强。

  26. 对“20231024日巡察组工作人员使用蕉岭县长潭镇白马村的兆安蕉岭公司仓库的一键报警设备分别以静音和响铃两种方式间隔10分钟报警,县指挥中心接警员以为是用户日常测试,没有采取任何处置措施”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3年10月24日下午,指挥中心立即组织全体5名接警员及11名中心民警对110接警工作细则进行重温学习,对巡察的问题进行通报、原因分析并受理整改。二是2023年10月24日下午,指挥中心业务会上,组织对接警工作纪律作进一步强调,要求接警员在日常工作中听到金融一键报警铃声,必须按照110接处警工作规定,立即回访报警单位、指派警力处置,坚决杜绝再次发生巡察反馈中的问题。至2024年8月5日,共接到金融一键报警铃声205次,均及时处置,205次均未涉及案事件,均系使用单位误触碰或测试系统未提前告知(已告知使用单位在自行系统测试时提前告知,避免造成过量警力浪费)。三是每班交接,将金融一键报警平台工作事项填入交接班登记本,加强日常督促,接报有案事件及时处警、登记、报告。截至2024年8月5日,已连续交接286日,未接报案事件。

  (六)公车管理存在较大漏洞,涉嫌私车公养。

  27. 对“基层派出所警务用车的管理存在较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和下发《蕉岭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关于做好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平台申请、审核、调度、使用等派车流程,每月将车辆的运行数据上传至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截至11月份共上传数据约510条。三是各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公车,定点加油站,加油时一车一卡,严格按照油卡绑定的车辆号牌加油。四是会同监督室开展公务用车常态化日常监管,主要检查车辆使用登记情况,一车一卡使用情况,车容车貌,车辆是否按规定停放等。期间检查发现车辆使用登记不完善,车辆外观不整洁等5项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行立改。五是2024年4月11日,县纪委对相关同志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蕉纪【2024】6号)。

  (七)交通违法车辆保管服务项目竞价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

  28. 对“交通违法车辆拖车、搬运和场内保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从严从实审核每个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对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供应商的证件是否齐全,服务所需的硬件设施是否完备,提供服务的运行能力、应急反应能力是否具备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中标的供应商能满足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需求,确保参与竞价的供应商相互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二是由使用的业务部门交警大队向平远、丰顺等兄弟单位的购买服务费用情况进行了解,并提供2022年、2023年我县违法车辆入库数据,形成书面报告,作为竞价的参考,2024年我县交通违法车辆拖车、搬运和场内保管购买服务费用从599800元降至573600元,进一步降低费用。三是对委托组织竞价的第三方公司开展竞价操作流程定期进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要求其进行整改,确保竞价流程规范,合理合规,合法有效。

  (八)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29. 对“2017年资产置换未报送财政部门审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本局为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南面班室置换的房产蕉岭县东山雅苑A栋903房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产权人为蕉岭县公安局,属于国有资产。为预防国有资产流失,本局于2023年6月将此房产录入国有资产系统,统一管理。二是于2024年4月26日制定《蕉岭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严格规定固定资产处置程序,由警务保障室向县局党委报告同意后,报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置,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三是于2024年05月23日发出《关于开展2024 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县局各部门、派出所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共登记造册24份,做到帐实相符。单位负责人岗位变动时要同步做好固定资产的移交和接收,至目前共完成移交和接收固定资产4份。

  第三方面问题: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有缺失,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一)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

  30. 对“逐一表态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4年1月8日,局党委重新修订印发《蕉岭县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二是2024年1月8日,局党委重新修订印发《蕉岭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三是在巡察指出问题后,局党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成员表决程序。

  31. 对“选人用人违规决策”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委“选人用人”责任,加强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明确班子成员在选人用人中的职责分工,严格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程序规范,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民警干部担当作为;二是2023年12月1日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学习,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熟悉党组工作条例,对重大事项研究有明确的表态;三是2024年1月8日,局党委重新修订印发《蕉岭县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蕉岭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

  (二)执行任职回避不严格。

  32. 对“局党委于202343日会议讨论同意原兴宁市公安局一名民警调任至蕉岭县公安局工作,违反《公务员回避规定》相关规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4年6月14日下发《关于公务员交流中严格执行回避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局各支部进行学习,进一步重申今后在招警、录用、转任等过程中,要认真进行回避审查,严格遵守执行回避相关规定,杜绝再次发生违反回避规定的事项。二是该民警已提交申请调往梅县区分局工作,同时参加了2024年梅州市公务员遴选考试,多渠道开展调动工作。

  (三)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存在形式主义。

  33. 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4年6月3日政工室召开室务会,认真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吃透党委工作规则,不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巡察指出问题后,发展党员事项均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审议。

  34. 对“形式主义比较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7月2日政工室组织全体民警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精简办文办会,坚决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形式主义;二是领导高度重视。2024年5月建立蕉岭县公安局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三是开展党务工作规范化检查。成立党务工作检查小组,到机关各支部实地检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期间共发现5大类12项共性问题,并下《发关于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各支部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

  35. 对“蕉城派出所党支部2021年、2022年、202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四份工作总结雷同,2022年有7名民警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心得体会存在相互抄袭或整篇网上抄袭等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4年8月派出所组织全体民警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形式主义;二是所领导加强形式主义的日常检查把关,不定期检查派出所工作台账和个人材料,防止再次出现“抄袭”“走形式”等敷衍了事行为;三是派出所重新撰写党支部2021年、2022年、202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工作总结,7名民警重新撰写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心得体会。四是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步骤和程序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让每位党员都严肃认真参与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步谋划运行机制,将党建工作与整治形式主义、党纪学习教育、年度总结、考核考评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为派出所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第四方面问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队伍建设仍然不够严实。

  36. 对“2019年县级交叉巡察指出队伍管理不严,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局党委仍未能引以为戒,进一步抓严抓实队伍建设,从严治警仍有较大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全警纪律教育。2024年6月5日邀请邀请中共蕉岭县委党校副校长王卫东为全局民警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授课;二是组织民警观看公安部《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四是印发《关于2019年以来我局相关民辅警违法违纪情况的通报》;五是2024年7月11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关于开展2024年蕉岭县公安局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由驻纪检组组长组织学习《梅州市市(县)直单位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参考资料》《关于2019年以来我局相关民辅警违法违纪情况的通报》、观看《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片》;六是2024年7月1日,召开“七一”表彰大会暨党委书记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七是组织签订了《蕉岭县公安局综合治理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八是组织签订了《民辅警严格遵守严禁违规宴请和饮酒规定承诺书》;九是开展现场督察,进一步从严管理队伍日常。

  三、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加快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再上新台阶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蕉岭县公安局党委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所有整改事项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加快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再上新台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3-7182333;邮政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福星大道蕉岭县公安局,邮政编码514100;或者通过“蕉岭公安”微信公众号“局长信箱”栏目留言。

  中共蕉岭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