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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城区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1-03 15:22:3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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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科学性、公开性、有效性,现将《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城区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意见征集为期7个工作日(从2025年1月3至2025年1月13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传真方式至:0753-7879461;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蕉岭县蕉城镇福星大道北蕉岭县公安局(邮编:514199),来信请注明“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城区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城区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pdf

             2.蕉岭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pdf


  蕉岭县公安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