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科学性、公开性、有效性,现将《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城区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意见征集为期7个工作日(从2025年1月3至2025年1月13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传真方式至:0753-7879461;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蕉岭县蕉城镇福星大道北蕉岭县公安局(邮编:514199),来信请注明“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城区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城区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pdf
蕉岭县公安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