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2019〕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春妮同志任县外事局局长;
钟志勇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建强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涂国青同志转隶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钟淼炎同志任县镇平中学副校长(聘),免去其县华侨中学副校长(聘)职务;
江远芳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蕉岭开放大学联校副校长(聘),免去其县华侨中学副校长(聘)职务;
刘干华同志任县实验学校副校长(聘),免去其县镇平中学副校长(聘)职务;
钟剑平同志任县华侨中学副校长(聘),免去其县实验学校副校长(聘)职务;
王卫东同志任县华侨中学副校长(聘),免去其县教师进修学校蕉岭开放大学联校副校长(聘)职务;
刘仁方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陈广平同志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免去其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郭立强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苑琼同志任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何小东同志为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聘期至2021年7月;
免去邓汝芬同志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小珍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陈巧芳同志的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副局长、县港澳台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古利红同志的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副局长、县港澳台工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徐向星同志的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免去汤中辉同志的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仕荣同志的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戈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东航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信浒同志的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海峡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县科工商务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免去杨继荣同志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谢映军同志的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