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2018〕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部长令第39号)文件精神,我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定并向社会公示,确定“新铺七月半”列入蕉岭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蕉岭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蕉岭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保护单位 |
1 | 新铺七月半 | 民俗 | 蕉岭县新铺镇文化站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