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2017〕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刘彩波 县委副书记、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审计、监察工作。
陈德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监察工作,分管财政、税务、统计、金融、银信、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发改和物价、市场与安全监督、环保、人民武装工作,联系人大、广州市南沙区对口帮扶工作。
李建辉 县委常委、副县长,分管广州市南沙区对口帮扶工作,协管招商、工业园区工作。
饶森健 副县长,分管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粮食、档案、科协、方志、打私、烟草、金叶、商业、供销、二轻、通讯、邮政、石油、盐业工作。
江运洪 副县长,分管县政府机关、应急管理、综合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法制、交通运输、公路、地方道路管理、残联、供电、老区建设、移民、农机、畜牧、气象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工作。
张茂欣 副县长,兼任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消防、武警、司法、普法、信访、民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工作。
刘素芬 副县长,分管卫生和计生、教育、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保基金、妇儿工委工作,联系政协、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工作。
徐永岭 副县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务、扶贫、文体旅游、广播电视工作。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