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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蕉岭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时间:2017-01-08 09:25: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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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17-1-8 9:25:17
名  称:关于公布蕉岭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文  号:蕉府〔2017〕1号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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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2017〕1号

关于公布蕉岭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我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定并向社会公示,确定陈小惠、赖新贤等12人为蕉岭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附件:蕉岭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

传承人名单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716

附件:

蕉岭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推荐单位

备注

1

竹板歌

陈小惠

54

蕉岭县文化馆

县级传承人

2

竹板歌

赖新贤

76

蕉岭县文化馆

县级传承人

3

竹板歌

丘秋静

47

蕉岭县文化馆

县级传承人

4

竹板歌

赖淑琴

39

蕉岭县文化馆

县级传承人

5

竹板歌

刘施施

29

蕉岭县文化馆

县级传承人

6

竹板歌

25

蕉岭县文化馆

县级传承人

7

莲池舞

丘雨琴

35

蕉岭县文化馆

县级传承人

8

莲池舞

丘晓舒

34

蕉岭县文化馆

县级传承人

9

长潭山歌

44

蕉岭县文化馆

县级传承人

10

广福船灯

罗添龙

51

蕉岭县文化馆

县级传承人

11

广福船灯

罗明生

65

蕉岭县文化馆

县级传承人

12

广福船灯

赖富仁

47

蕉岭县文化馆

县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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