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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蕉岭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7-03-28 17:01: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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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17-3-28 17:01:07
名  称:2016年度蕉岭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蕉府报〔2017〕1号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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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报〔2017〕1号

2016年度蕉岭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注重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切实保障和促进我县加快振兴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部署。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府办、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各镇、各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督促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蕉岭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年度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整体规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贯彻执行《蕉岭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蕉岭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蕉岭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办法》、《蕉岭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试行)》、《蕉岭县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制定土地基准地价、政府定价、重点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均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事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严格按照《蕉岭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落实听证,积极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积极发挥法制机构把关作用,贯彻执行《蕉岭县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坚持县政府常务会以及重要的议事会议议题的合法性审查,所有政府合同、涉及法律问题的请示等一律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把关通过后才提交会议作出决议,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有案必备、有案必审、有错必纠,县政府及县府办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贯彻落实《蕉岭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设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到期后如需保留的重新修订后予以公布。全年经过合法性审查的文件、请示、批复等共145件;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事由,被本级人大或上级政府责令改正或撤销的情形。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清理不符合资格的合同工1人,保留符合持证资格的执法人员625人;对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开展岗前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全年严格审核上报办理行政执法证167人次。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各执法部门对本部门行政处罚适用范围、裁量幅度、实施种类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按要求在政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制定了《蕉岭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由政府法制机构牵头,依规定厘清安监、工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科工商务等各执法部门职责,杜绝踢皮球现象出现。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考评,印发了《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对我县行政机关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省政府和市政府对我县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良好。

(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全面落实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印发《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向社会公布了25个县政府部门的各类权责清单事项6810项;印发《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蕉城镇等八个镇权责清单的决定》,公布镇级权责事项154项;8个参公事业单位权责清单已经审核编制完毕,待提交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向社会公布。二是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印发《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11项;印发《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蕉岭县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公布我县31个单位共317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全面开展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制,目前34个单位完成标准化初稿。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推动从以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和查处违法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确保监管到位。四是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编制形成清理事项清单,印发《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一批)的决定》,共清理16个县直部门涉及事项68项。

(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建设。一是强化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印发《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蕉府办函〔201639号),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特别是我县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网上办事大厅等政府信息逐一及时上网发布,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信息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公布工作。《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26日在政府网站公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县政府及各部门均于331前公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落实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年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两次,组织学习了新《行政诉讼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法促进领导干部切实认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重要性,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扎实开展年度执法培训,对已经申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举办两期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对全县已领取《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并组织考试。通过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加强法制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安排3名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分别参加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操作实务专题研修班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暨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专题培训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四是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在县法制局挂牌,以政府法制机构为平台,聘请有2名律师担任政府常年法律顾问,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队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通过扩大法律顾问在基层社会事务的参与率,切实加强法律顾问在指导基层社区服务,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作用。

(八)抓好复议应诉工作。继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理念,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6年度,本级受理复议案件2宗;其中1宗维持,1宗复议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市复议答复案件5宗;其中2宗驳回,1宗终止,1宗被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有关当事人对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复议决定),1宗未审结。行政应诉一审案件共8宗,其中2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宗驳回起诉;二审案件4宗,4宗未审结;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1宗,未审结。

(九)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县法制局向县政府常务会作了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各个部门和各镇政府向县政府报告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县政府向县人大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县政府积极应诉、答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7年度工作打算

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还存在差距,重结果,轻程序的观念仍存在;二是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一些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重视,行政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县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继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有效路径。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点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记录和归档制度,切实做到谁决策,谁负责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构建,进一步深化对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突出问题。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三)做好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大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与法院、信访等单位的沟通和交流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落实行政复议庭审制度,切实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完善应诉机制,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自觉履行诉讼义务,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

(四)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细化对行政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考评,重点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案卷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检查流程,不断规范和提高执法质量。

(五)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有针对性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制人员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学习,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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