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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6-3-16 10:02:51 |
名 称:关于汤自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蕉府〔2015〕 12号 | 主 题 词: |
蕉府〔2015〕 12号
关于汤自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和蕉岭县人民政府县长陈伟明的提请,经2015年12月2日蕉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汤自优同志为蕉岭县民政局局长;
刘红锦同志为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古育辉同志为蕉岭县水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潘依山同志的蕉岭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陈希明同志的蕉岭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黄 东同志的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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