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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6-6-30 16:41:55 |
名 称:关于陈春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蕉府〔2016〕9号 | 主 题 词: |
蕉府〔2016〕9号
关于陈春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春妮同志任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免去张艳辉同志的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谢其才同志任蕉岭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免去李芳同志的蕉岭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俊同志任蕉岭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赖勇波同志的蕉岭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傅心军同志任蕉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蕉岭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运其同志的蕉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利粤东同志任蕉岭县林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免去其蕉岭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永华同志的蕉岭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丽珍同志任蕉岭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军胜同志任蕉岭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免去其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志同志的蕉岭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卫东同志任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郑子彦同志任蕉岭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国和同志的蕉岭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邓彪同志的新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所长职务。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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