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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5-12-28 15:41: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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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15-12-28 15:41:21
名  称: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文  号:蕉府办〔2015〕16号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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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办〔2015〕16号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以下简称《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5〕25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梅市府办〔2015〕37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县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明确要求“以政府法制机构为平台,全面设立法律顾问室,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目前,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重视不够,人员不到位、经费不足,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等。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突出问题,把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借助以法律专家特别是执业律师的专业知识优势,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覆盖到我县各地各部门,切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我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各镇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2016年6月底前,在镇级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成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

  (一)政府法律顾问室是各级政府统筹协调政府法律事务办理工作的重要平台。按照《规定》和《通知》的要求,县政府依托县政府法制机构为平台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

  (二)政府工作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本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部门法制机构具体承担本部门法律事务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把关工作,部门尚未设置法制机构的,要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三)镇政府要尽快建立本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尤其是土地征收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山林权属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法事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四)县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本级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组织和协调等具体工作,并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指导和规范。

  四、开展法律顾问聘请工作

  全面开展法律顾问聘请的相关工作,确保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到位。各单位要尽快开展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因受各种条件限制未能设立法制工作机构的,应当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各镇政府、政府各部门原则上可以聘请法律顾问1名以上,其他单位结合本单位涉及法律事务工作量,确定聘请法律顾问人数。各镇、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要严格要按省《规定》、《通知》和我县相关规定进行,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聘,配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五、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各镇各部门要在贯彻落实省政府《规定》和《通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办法,尽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以制度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聘请条件、职责定位、顾问工作的方式方法,明确工作程序,纪律要求、责任追究、经费保障及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等,要建立健全对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形成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五、加强经费保障和工作督导

  (一)加强经费保障。各镇政府和各部门要对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确保法律顾问工作正常运转。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镇政府和各部门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范围。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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