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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蕉岭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10-12 17:32: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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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16-10-12 17:32:25
名  称:印发蕉岭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蕉府办〔2016〕16号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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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办〔2016〕16号

印发蕉岭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蕉岭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蕉府办201314号文同时废止。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10

蕉岭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为扎实深入推进我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梅市治超办纪要〔2016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依法严管、长效治理、责任倒查的工作要求,落实责任,扎实有效推动我县治超工作全面、深入、持续、稳定、有效地开展。

二、整治内容

(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二)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运输的行为。

(三)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县交通运输局。

1. 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

2. 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源头单位,并与货运源头单位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倒查机制;

3. 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环节监管,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信誉档案,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

4. 依法追查超限超载车辆超限超载货物的装载源头。

(二)县公安局。

1. 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 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3. 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 组织开展对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上路行驶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的整治;

5. 依法追查超限超载车辆超限超载货物的装载源头;

6. 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加强城区在建工地运输源头治理工作。

(四)县国土资源局。

加强对采矿行业的运输源头监督管理,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五)县水务局。

加强对采砂行业的运输源头监督管理,要求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遮挡,杜绝扬撒行为。

(六)县工商和质监局。

对治超检测站点和货运源头单位的称重设备进行计量鉴定,确保数据准确;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治理。

(七)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查处相关运输事故。

(八)县科工商务局。

加强主管的货运源头治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联合治超行动。坚持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协调公安交警、交通执法、路政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建联合治超专业队伍,强化执法力量,以交通稽查站场为依托,持续加大国、省干线公路治超流动巡查。

(二)强化拒超工作。建立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拒超协作机制,执法部门配合辖区内入口阻截劝返工作,查处路政部门移交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

(三)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拒超联勤联动机制,构建政府以及高速公路营运公司、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运行有序的治超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县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对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格局,对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管、严查、严惩、严治的打击态势。

(二)确保源头监管到位。县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组织开展对非法改装、货运装载源头企业的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持续有效推进源头治超工作,防止超限越载车辆出厂、出站和上路行驶。

(三)确保路面运输环节监管到位。县交通执法、公安交警部门要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在开展路面联合治超时,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检测称重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据执法局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对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由县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确保舆论宣传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善于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治超工作动态,尤其是对于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在完善应急预案并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引导社会舆论,曝光暴力抗法、强行冲卡、拒不配合执法人员检查的违法行为,形成对非法超限超载的强大舆论压力,为治超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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