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6-12-11 11:05:25 |
名 称:印发关于群众投诉蕉岭县洋臣家具有限公司龙鹏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蕉府办函〔2016〕90号 | 主 题 词: |
蕉府办函〔2016〕90号
印发关于群众投诉蕉岭县洋臣家具有限公司龙鹏
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蕉城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群众投诉蕉岭县洋臣家具有限公司龙鹏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
关于群众投诉蕉岭县洋臣家具有限公司龙鹏分公司
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交办案件组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交办案件意见要求,为排查蕉岭县洋臣家具有限公司龙鹏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第9批来信20)并做好调查、处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康森木制品厂位于蕉岭县蕉城镇叟乐村205国道东面,始建于90年代末,是一家老企业。当时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手续。2008年5月,洋臣木制品龙鹏分公司租赁该厂房生产木制品,租期十年。之前的康森木制品厂有比较简单的建筑厂房,生产量也很小,除尘设施效果较差,涂装喷漆直排风。洋臣木制品龙鹏分公司租赁后,不断改进设施,去年开始对其涂装车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进,今年上半年完成了2台废气处理设施的完善工作,并监测达标。下半年开始至今对另外6台面漆喷涂设施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喷淋塔+UV光处理+活性碳),预计今年12月20日左右能安装完毕。另外,目前其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自今年11月底开始,该厂涂装车间停产至今。
二、工作目标
1. 确保蕉岭县洋臣家具有限公司龙鹏分公司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 督促蕉岭县洋臣家具有限公司龙鹏分公司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工作步骤
1. 2016年12月8日前,组织对蕉岭县洋臣家具有限公司龙鹏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该公司排放废水采样监测。
2. 2016年12月10日前,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监测(如涂装车间停产,则无法监测)。
3. 2016年12月11日前,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情况,研究分析是否存在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4. 2016年12月12日前,针对现场检查和监测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5. 2017年1月31日前,全面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和环保手续,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做好群众投诉蕉岭县洋臣家具有限公司龙鹏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交办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特成立蕉岭县洋臣家具有限公司龙鹏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交办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理工作的部署、协调,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
组 长:陈德志(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汤超宏(县府办副主任)
罗威海(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徐伟彬(蕉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丘新强(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邓 峰(县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
赖仕锋(县公安局副局长)
肖玉华(县信访局副局长)
涂文权(蕉岭供电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威海同志兼任,负责此交办件办理的具体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监测,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县工商和质监局:负责吊销被责令关闭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蕉岭供电局:依法切断被责令停产企业的生产用电。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整治工作中的阻碍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负责移送案件的查处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做好投诉人的接访、处理、解释工作。
蕉城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县环保局开展调查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单位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抓好中央督察组交办件的办理工作,快查快办,依法处理。确保企业落实环境管理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安排,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治任务。
(三)构建长效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及时总结交办件办理工作过程的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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