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5-18 10:32:16 |
名 称: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 |
文 号:蕉府办函〔2017〕35号 | 主 题 词: |
蕉府办函〔2017〕35号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削坡建房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蕉岭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19年)》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国土资源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蕉岭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17—2019年)
为有效减少和避免因削坡建房而引发地质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梅市府办明电〔2016〕241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削坡建房定义
本方案所述削坡建房,是指全县范围内在通过采取切削山坡方式平整出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潜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农村房屋设施。学校、工厂、公路、水利、医院、矿山、旅游等在通过采取切削山坡方式平整出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设施。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分类管理、有序清理”的思路,以“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防治并举、分类指导、先急后缓、削坡减载、治理搬迁、降低风险”的原则,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面调查,准确掌握全县削坡建房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刹住违规建房和规范削坡建房行为,严格控制存在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增量;落实责任区域,建立以镇村干部与削坡建房户主联动的削坡建房隐患防控体系;多措并举,用三年时间基本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存量,最大限度避免灾害发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杞文(县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刘文龙(县府办副主任)
张永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广宁(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傅学秀(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由各镇人民政府和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永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各阶段、各环节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削坡建房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工作,落实削坡建房户的调查和整治,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层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并开展削坡建房调查前对镇村干部的培训工作,让广大的镇村干部掌握调查的方法,确保削坡建房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县国土资源局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明确削坡建房用地管理方面的规定或指导性意见;负责此次削坡建房全面调查的指导、协调、核查建档和培训基层国土部门工作。
(三)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按相关规定、行业规范,对削坡建房边坡治理工程等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并做好筑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从建筑领域提出规范农村建房行为的规定或指导性意见,指导农村房屋建筑特别是建筑边坡治理的规范实施。
(四)县财政局负责“以奖代补”的资金筹措、支付、监管工作,参与削坡建房治理工程的验收。
(五)县教育局要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学校上课堂,通过对学生宣传教育辐射带动家长提高群众建房自然灾害风险意识。
(六)县林业局要督促各镇加强林地监管,严禁非法占用林地削坡建房,依法查处毁林削坡行为。
(七)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削坡建房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县政府是削坡建房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各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削坡建房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工作,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原则。以削坡建房数量最多,且近年引发灾害最多的镇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展开,对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落实群测群防人员,对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落实治理或搬迁治理。
(四)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整治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要将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建房监管和引导,严格控制新增不规范削坡建房。
七、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调查,锁定存量。依据梅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削坡建房调查技术指南”和“削坡建房信息系统”,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辖区的调查建档工作,并负责信息系统的录入和数据的检查、审核。由于调查结果直接关系到分类管理、边坡治理与避让搬迁等措施的落实,削坡建房调查要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
时间要求:本方案下发之日起,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调查工作。
(二)强化管理,严控增量。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城乡规划管理、农村房屋建筑特别是建筑边坡安全管理、土地供应等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新增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要根据市相关职能部门制定针对规范削坡建房的城乡规划、房屋建设、土地管理方面的管理规定或指导性意见执行,并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新增势头得到全面遏制。
时间要求:根据市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下发的针对规范削坡建房的城乡规划、房屋建设、土地管理方面的管理规定或指导性意见执行。
(三)落实责任,分类管理。各镇政府要对削坡建房户进行分类管理,实行网格化防控,以行政村为单元划定责任区。根据削坡建房边坡安全风险类别,落实应急措施。对未实施搬迁避让或边坡治理的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户,均要落实镇村干部为防控责任人,帮助削坡建房户提高防范意识增长防灾知识。发布强降雨预警或地质灾害预警时,防控责任人要及时逐户通知到位,督促削坡建房户加强房前屋后检查,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转移人员。
时间要求:边调查边划定责任区,边落实防控责任人。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多措并举,有序清理。各镇要广泛发动群众,结合危房改造工作,积极开展削坡建房边坡治理或实施搬迁避让。
1.边坡整治。采取“削坡减载”和完善截排水沟的方式进行,即:整治边坡,整治后边坡形成台阶,台阶宽度大于1米,台阶高度小于5米,削坡坡角小于50度,达到降低突发地质灾害风险的目的。
2.工程治理。对经济条件许可的削坡建房户,在边坡整治的基础上,引导群众进行砌筑挡土墙、锚杆构格等工程治理。对管理范围内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工程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时间要求:全县在册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至2017年底前消除30%,至2018年底前消除60%,至2019年底前基本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存量。
八、保障措施
(一)以奖代补。为有效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降低地灾风险,改善人居环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群众投入资金进行边坡整治,经“削坡减载”达到上述边坡整治要求的,以每座房屋为单位给予1000元的奖励。通过边坡治理后,采取砌挡土墙,锚杆构格等工程治理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的,以每座房屋为单位给予2000元的奖励。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行动前,已自行完成整治的,不列入这次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奖励范围。各镇人民政府与将列为边坡整治的农户签订边坡整治责任书,实行边治理边申报,填报《削坡建房户边坡整治“以奖代补”申请表》(见附表1),并附整治前照片2张。农户整治经同意并实施完工后报属地镇人民政府,各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初步验收,填报《削坡建房边坡治理完工初步验收表》(见附表2),并附整治前、中、后的照片,于每年11月28日前报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验收组核实验收合格后,“以奖代补”资金下拨到各镇并拨付到农户手中。
(二)奖罚措施。各镇每年完成在册削坡建房户整治目标达到15%的,奖励镇政府5万元;达到20%(不含20%)至30%的,奖励镇政府10万元;达到30%(不含30%)以上的,奖励镇政府15万元。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一宗因削坡建房户死亡事件,扣除该镇“以奖代补”资金总额的100%。
(三)督促检查。在开展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期间,县政府将成立削坡建房综合整治督查组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按照整治的时间安排,督查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各镇每季度月底前填报《削坡建房综合整治行动推进表》(见附件3)报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根据督查情况,不定期印发简报,促进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验收阶段。各镇列入削坡建房户治理完成后的农户,报各镇人民政府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县验收。县验收组由县府办、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组成,根据各镇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及有关表格和照片,现场核实验收,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验收合格的,由县验收组将于每年的12月底前书面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局下拨削坡建房综合整治“以奖代补”奖励资金。
时间要求:每年验收时间为当年的6月至12月底前。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肃对待,严格履职,确保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协调配合,认真研究整治过程中碰到的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大家齐防灾,防灾为大家”的工作格局。
(三)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在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中,必须确保人员、责任、措施三到位,由于工作不落实,造成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低于15%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中不作为、弄虚作假、不配合或者推诿扯皮的镇村、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附表:1.镇削坡建房边坡整治“以奖代补”申报表
2.镇削坡建房边坡治理完工初步验收表
3.削坡建房综合整治行动推进表
附表1:
镇削坡建, 房边坡整治“以奖代补”申报表
户 主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建 房 位 置 | 村 村民小组 | |||||
家 庭 人 口 | 手机号码 | |||||
边 坡 情 况 | 整 治 前 | 削坡高度(米): | 削坡坡角(度): | |||
申请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
村委会 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规划办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国土资源所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政府 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应附边坡整治前房屋后、全景照片各1张。
附表2:
镇削坡建房边坡治理完工初步验收表
户 主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奖励金额 (元) | ||||
建 房 位 置 | 村 村民小组 | |||||
家 庭 人 口 | 手机号码 | 座机号码 | ||||
边 坡 情 况 | 整 治 前 | 削坡高度(米): | 削坡坡角(度): | 修筑截排水沟(米): | 边坡形成台阶宽度(米): | |
整 治 后 | 削坡高度(米): | 削坡坡角(度): | 修筑截排水沟(米): | 边坡形成台阶宽度(米): | ||
村委会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下乡组挂片干部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国土资源所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政府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验收组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应附边坡整治前、中、后全景照片。该表一式四份。
附表3:
年 月 镇削坡建房综合整治行动推进表
同意边坡治理数量 (座、处) | 其 中 | |||
开展边坡整治建房数(座、处) | ||||
需要搬迁避让的建房数(座、处) | ||||
第 季度 | 完成边坡整治 建房数(座、处) | 累计完数(座、处) | ||
完成搬迁避让的 建房数(座、处) | 累计完数(座、处) |
说明: 1. 各镇排查以房屋座数为单位,县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数以处为单位;
2. 需要搬迁避让的建房数:削坡高度大于12米,坡角大于60°,且无治理价值;
3. 需开展边坡整治建房数:削坡高度5——12米,坡角大于60°;
主要负责人(签名):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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