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梅市公积金委〔2024〕4号)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可一次性提取购建房人本人、配偶和父母及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额购房或异地按揭购房的,购建房人本人和配偶可多次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建房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