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 最高不超过上年度梅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广东省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