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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重复领取吗?
(2025-12-12 16:01:51)
根据《规定》第十七条“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规定,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偿,二者不能重复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