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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木材经营加工厂 不需向林业部门申报 (2020-06-19 10:05:23)

市林业局:2012年11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正式印发,批准广东对100项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调整,其中“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被列为停止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开办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不需要向林业部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