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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父母代种禽场和种畜扩繁场)的条件和提交材料有哪些? (2017-05-15 00:00:00)

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22条第二款,“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交的材料如下: 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向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和申报书,两份材料可一起装订(申请表在前),内容要客观详实。 (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1、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种猪扩繁场) 2、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父母代种禽场) (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书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2、基本情况表(新建场除外) 3、生产设备表(新建场除外) 4、企业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和获证特有工种人员表(新建场除外) 5、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目录(新建场除外) 6、种畜禽场平面布局图 7、企业工作总结和规划 8、种畜禽血缘关系情况、系谱等 9、饲养管理、免疫规程 10、场的环保、排污处理情况 11、引种书面凭证复印件 12、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13、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新建场除外) 1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5、质量认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企业自愿提供) 联系电话:0753-2280865 期限: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