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价〔2016〕20号 关于废止《关于兴宁市城区管道燃气临时 价格的复函》文件的通知 兴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垄断行业工程安装、维修费不再列入定价目录。鉴于原《关于兴宁市城区管道燃气临时价格的复函》中容量气价中含附属设施建设费,附属设施建设费不再列入定价目录,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兴宁市城区管道燃气临时价格的复函》(兴价函〔2014〕5号)。 兴宁市物价局 2016年7月11日 抄送: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