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条件:(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①正常退休人员: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②特殊工种退休人员:男55周岁,女45周岁。 特殊工种条件:井下、高温、累计9年,在毒有害累计8年,特繁、高空、累计10年(注:不同类型特殊工种不能累加,不同行业不能参照执行)。 ③因病提前退休人员:男50周岁,女45周岁(注需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既经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4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