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单位补缴申请书; 2、职代会决议; 3、单位补缴年度的财会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梅州市住房公积金补储清册》。 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除法定节假日外。 受理地点:江南丽都西路22号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业务科:2285812;办公室:228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