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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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2017-05-15 00:00:00)

领取条件:本县户籍城镇居民中,自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2016年1月1日以后无生育行为的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标准: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 申领程序: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证明、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3张,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