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内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享受创业税收优惠的人群指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去年毕业的大学生不属于可享受税收优惠的对象人群。 联系电话: 219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