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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生育第一胎生育登记手续? (2017-05-15 00:00:00)

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对象,若要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孕检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及镇(街道)人口计生办理第一胎生育登记。若现需办理第一胎生育登记但仍未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对象,也可以同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第一胎生育登记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补办生育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