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人民政府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自任务开始之日起至结束之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