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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蕉岭县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和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4-11-07 16:41:0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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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蕉岭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和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pdf



  《关于制定蕉岭县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和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

  通知》政策解读


  为了促进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切实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印发了《关于制定蕉岭县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和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蕉发改﹝2024﹞2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及时了解《通知》的相关内容,现对《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经权衡我市各县(区)物业收费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充分考虑群众经济负担、参考周边县(区)收费标准等,合理制定方案。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4〕3号)

  4.《物业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五部分内容。一是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明确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二是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分摊收取费用的情形。三是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含自有产权或取得使用权的车位、车库、储物间等)。四是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工作要求。五是本方案自2024年11月8日起执行。

  四、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