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职责;指导推进监管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承担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规范国有资本运作;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负责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监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根据监管清单,审核监管企业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改制、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执行国资产权交易监管制度;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健全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指导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联系电话:787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