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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6 10:40:0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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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5日在蕉岭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

蕉岭县审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良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我县“1161”工作部署,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能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财政投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4153.19万元,全面落实“六稳”“六保”。抗疫取得重要成果,全县实现无死亡病例、无医院感染、无社区传播“三无”目标。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慎终如始压实“四方责任”,继续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有力维护了全县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工业复产复工成效显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大,园区建设有效推进,绿色建材稳步发展,创新创业加快推动,文旅活力充分彰显。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历史性突破百亿元,达100.13亿元,比增5.1%

——持续规范预算管理和推动社会事业进步。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和细化编制内容,全面推行全口径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脱贫攻坚全面达标,乡村振兴步伐加快,就业保障有效落实,教育品质有效提升,群众健康有效守护,文化供给持续加强。2020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7.0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

——严抓整改工作落实和提升整改实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16月底,对2019年度审计查出的175个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到位164个,整改完成率93.71%;相关部门单位通过整改上缴财政资金252.73万元、清理长期挂账资金623.9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55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749.24万元、调账处理457.66万元、推动项目进度3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县级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总收入32.34亿元,总支出32.56亿元,上年结转结余0.39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52亿元,总支出10.32亿元,上年结转结余0.13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3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06亿元,总支出0.06亿元,收支持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73亿元、总支出3.83亿元,上年结转结余2.8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7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的目标,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年度县级预算调整事项未经县人大审议通过即进行调整。

2.财政收支和政策执行方面。一是应收未收已开具缴款通知书的非税收入207.94万元。二是应减免未减免县人民医院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9.92万元。三是为减少库款规模,将国库资金3.40亿元拨付至财政专户,未真实反映国库存款。四是将财政资金4.84亿元拨付至24个预算单位的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五是2020年度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智慧长寿村基础设施建设、蕉岭县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灾害防治三个涉农项目资金实际支出进度慢,未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六是蕉岭县松源河段综合整治项目在未启动的情况下拨付财政资金,涉及金额800万元。

3.财政资金管理情况。一是未在两年内将盘活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1298.64万元使用完毕。二是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82亿元使用进度缓慢。三是未及时将财政专户结余资金3566.59万元调入国库。四是未及时清理以前年度往来款项。五是专项债券支出统计口径未能真实、完整反映专项债券实际使用情况。六是前期项目储备不足,项目类型较为单一,入库项目质量较差,获取新增一般债券资金较少(只有1亿元)。

4.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方面。未按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利息,少计利息46.9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53个县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局、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县档案馆等10个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基本能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制度规定,财务管理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方面。一是1个单位未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7.54万元。二是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会议费2.54万元。三是3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7.96万元。

2.资金管理方面。一是5个单位未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涉及金额355.27万元。二是2个单位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坐支现金、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等问题,涉及金额31.61万元。三是5个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不严,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涉及金额935.57万元。四是1个单位未及时拨付部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97.85万元。五是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3.51万元项目结余资金仍滞留在账上,沉淀时间较长。六是1个单位在往来中列支费用1.42万元。

3.资产管理方面。一是9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28.51万元。二是4个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出租、调拨未办理报批手续、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资产安全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4.会计核算方面。一是2个单位的教师培训费支出未达到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3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489.35万元。三是3个单位对部分支出审核不严,存在凭证未附明细清单、未取得正式发票等问题,涉及金额18.26万元。四是7个单位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存在部分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未设置工会账或记账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8227.16万元。五是9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采用现金支付,涉及金额44.26万元。

5.“三公”经费等支出管理方面。一是5个单位公务接待未附公函或接待清单,涉及金额24.17万元。二是6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实行单车核算,涉及金额62.45万元。三是8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涉及金额15.16万元。四是1个单位虚报车辆运行费用9.6万元。五是1个单位多发放出差误餐补助5.29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县审计局组织对“粤菜(客家菜)师傅”工程实施情况、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财政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粤菜(客家菜)师傅”工程实施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2019年蕉岭县“粤菜(客家菜)师傅”工程厨师技能培训的培训时间短、课程设置单一,培训后新增从事餐饮行业人数较少。二是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建立“粤菜(客家菜)师傅”信息库,不利于“粤菜(客家菜)师傅”就业创业工作。

(二)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情况

1.强化就业失业监测和服务方面。一是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未优化县人社部门内部查询、信息共享等申领补贴流程,仍由申请人提供个人参保证明。二是政策宣传内容更新不及时,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在蕉岭就业公众号中发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不一致。

2.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和创业方面。一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创业租金补贴0.4万元。二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履行组织考核责任,在未对梅州市普通高校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组织考核的情况下,仍续签合作协议。

3.政策审核把关方面。一是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把关不严,有1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就业失业监测补贴2400元;有2个监测点违规领取就业监测补贴共1200元。二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领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停工停产)补贴的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企业不符合申领条件的月份仍通过审核。

(三)财政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3家合作金融机构未按国家规定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少计县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利息107.47万元。二是县科工商务局未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金实行“三集中”式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开信息披露机制。三是县科工商务局未及时拨付梅州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3.65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蕉岭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塔牌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蕉岭县2019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基本能执行相关财务规定,资金拨付程序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蕉岭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一是3个镇政府未对4个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国库直接支付款项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213.66万元。二是1个村未将党群服务中心大楼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20.52万元。三是6个村党群服务中心未办理用地、规划、报建等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四是1个村党群服务中心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五是2个村党群服务中心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六是11个村党群服务中心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塔牌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1.工程建设成本方面。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多付工程款17.27万元。

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即开工建设。二是部分设计变更未履行规定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即使用。三是竣工图未准确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四是隐蔽工程验收工作不规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竣工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五是建设单位项目档案不健全。

(三)蕉岭县2019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是未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行动态管理,有5户已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保户家庭仍继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二是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探视工作不够到位,无相关探视台账等。三是未在县级财政预算中,将敬老院运转费用全额纳入。四是部分敬老院未进行会计核算。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广东省蕉岭县粮食收储公司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基本能执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二是部分支出审核不严,涉及金额166.17万元。三是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仍支付款项,涉及金额40万元。四是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现金支取流程未形成相互制约机制、现金账实不符、超限额使用现金等问题,涉及金额9.29万元。五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存在1间店铺未作固定资产入账、固定资产未按月计提折旧、资产安全检查不到位、闲置的三圳粮库安全检查不到位等问题。六是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零星维修项目多付款项等问题,涉及金额2.17万元。七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省级、县级储备粮轮换出入库时间间隔超过规定的3个月。八是签订的合同执行不到位,存在部分储备粮交货时间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省级储备粮动态轮换未达到合同约定数量、县级储备粮轮换款项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货款等问题,涉及金额307.53万元。九是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

组织对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局、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县档案馆、县水库移民办、县新铺中学、县实验中学等7个部门共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积极推动我县经济和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2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涉及金额2.66万元。

(二)政策决策及执行方面。1个单位重大决策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有2个单位的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

(三)财务管理方面。一是3个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有3个单位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2个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不到位。三是3个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不严。四是1个单位的采购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

(四)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立项审批手续;有1个单位的工程评标方法未办理审批手续;有1个单位的迁建项目投资计划调整未办理审批手续,涉及合同金额218.58万元。二是3个单位部分工程合同执行不严,存在未按中标价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程款支付比例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比例、工程结算价与合同价的质量偏差率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涉及金额20.66万元。三是2个单位部分工程公开招投标不符合要求,涉及金额864.03万元。四是1个单位工程工程未预留质量保证金,有2个单位未收取履约保证金83.33万元。五是1个单位部分学校零星修缮工程直接发包给个人。六是1个单位迁建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有些是改革发展中新出现的,有些是屡审屡犯的老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单位缺乏理财的系统观念和绩效意识,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够到位,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日常监管不够到位,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不高。预算绩效管理观念不强,国库集中支付执行不够到位。二是部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依法行政自觉性不足,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不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三是政策执行和落实存在偏差,宣传不及时,把关不严格,项目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工程建设程序不够规范,民生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为此,审计建议:

(一)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加强预算编制和安排的科学性,提高预算和财政分配的严肃性;严格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增强预算执行刚性;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部署,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规范预算内债券资金的使用,确保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借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的清理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规章制度,非税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依法依规发放误餐补助和津贴补贴;加强“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部署,加大力度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健全内部制约监督体系,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规范“三公”经费等支出费用核算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资金的使用规定,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或提现)到实有基本户存放;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定期对往来款项及时清理、结算,如实反映债权债务规模;明确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职责,细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项目管理,强化政策落实。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做好项目前期报批工作和后期验收工作,确保程序合法合规、手续完整齐全。强化工程量确认工作,确保结算工程量真实准确,切实提高建设成本的真实、准确度。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制度,强化项目统筹协调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立项审批手续,加快审批进度,强力推动项目建设。通过传统宣传和新媒体宣传方式,加大对就业创业等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加大相关培训力度,推动信息化建设。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指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我县“1161”工作部署,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努力为谱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广东样本的蕉岭壮丽篇章,助推梅州高质量发展,服务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中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