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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蕉岭华信会计记账有限公司会计监督检查的结论(蕉财监字〔2019〕11号)
时间:2019-10-18 18:26: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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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华信会计记账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财政部门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蕉岭县财政局派出了检查组,于2019年9月5日对你单位2018年度的相关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1日,于2016年12月2日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从对你公司实地查验看,公司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会计师1人,兼职会计人员2人,有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2018年末资产总计42515.64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42515.64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2515.64元,其中负债合计1360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8915.64元。全年利润总额-643.28元,业务量较少,未发现执业质量问题。

希望你公司在以后的经营中,会计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代理记账工作,做到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可靠。

蕉岭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