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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22 00:35: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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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重点检查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扎实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根据《关于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査自纠的通知》(蕉财监字〔2019〕2号)和《关于开展全县“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目前,各镇各单位已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开始转入重点检查阶段。为做好我县各镇各单位的重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7家):

蕉岭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蕉岭县交通运输局、蕉岭县水务局、蕉岭县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蕉岭县残疾人联合会、蕉岭县广播电视台、蕉岭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重点检查时间

2019年6月25日至7月 30日。

三、重点检查内容

1. 按照《关于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査自纠的通知》(蕉财监字〔2019〕2号)内容。

2. 按照《关于开展全县“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蕉财监字〔2019〕5号)内容。

四、检查方式

1、组建检查队伍: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和县审计局抽取业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开展重点检查。分设2个检查小组,抽取7个 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

2、重点检查方法:组织检查组人员到重点检查单位查阅相关会计凭证、账册、预决算报表等财务资料,银行对账单、备查簿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信息资料等。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检查组必须认真组织检查,不走过场,全面摸清有关情况,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存在问题的性质,实事求是地反映检查情况,确保检查质量。被检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在检查组进点后将自查情况和报表(加盖公章)直接交检查组,必须及时、全面、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资料,确保这次重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严守纪律。检查组成员要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财政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廉政建设要求,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被检查单位按规定对检查组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3、及时报送资料。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于8月 6日前报送重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和填报被检查单位相关表格(附件1、2)到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

六、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 李小青 任镭

联 系 电话: 7871769

电子邮箱:jlcz7871769@163.com

附件:1、严肃财经纪律自查表.xlsx


2、2017-2018年“三公”经费自查表.xlsx


蕉岭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