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地见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护航“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12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梅州市南方长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福叶田村食用菌生产基地、广福学校和广福卫生院,通过实地察看、现场问询、台账核查等方式,详细了解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产业链延伸、农产品附加值提升等产业振兴情况,以及城乡融合发展中教育医疗资源均衡配置、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等工作落实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全面梳理法律实施以来的成效与问题,并围绕法律宣传普及、产业提质增效、城乡融合发展、监督机制完善等重点议题深入研讨交流,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伟杰强调,要强化宣传贯彻,树牢法治思维。始终把《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推进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各领域。持续加强学习宣传,切实提升全体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群众依法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识。要聚焦法定职责,提升振兴质效。严守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红线,深化“田长制”与高标准农田数字化监管;抢抓长潭水库扩建等机遇,推动农文旅融合与产业链升级,健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城乡要素协同,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补齐教育医疗短板;强化财政金融要素保障,完善人才引育留用机制,激活乡村内生动力。要强化监督闭环,巩固法治成果。严格执行乡村振兴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法定要求,同时,建立考核评价、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协同机制,确保《乡村振兴促进法》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映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运洪、饶森健、陈苑娜、丘志铭,副县长李杜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志参加活动。(记者:钟丽萍 摄像:丘运东 古森元(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