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办函〔2024〕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蕉各单位,蕉华园区综合部:
《蕉岭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列为听证事项的,必须按规定举行听证,并适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应当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承办单位应及时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完整归档,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宣传解读与执行,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蕉岭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