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蕉岭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2-02 09:38:4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蕉府办〔202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蕉华园区综合部:

  《蕉岭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蕉岭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试行)》《广东省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技术指引》《梅州市农村建筑风貌提升指引》等工作指引,结合《蕉岭县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蕉岭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蕉岭县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在全县开展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采用多种工艺工法对农村外立面、屋顶进行美化,分阶段逐步推进,通过三年的努力,提升全县农房风貌水平,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2023年底,完成新铺镇圩镇及镇郊村的农房风貌提升任务。

  2024年底,完成县城周边,圩镇周边,蕉岭县“寿乡画廊”乡村振兴示范带(涉及蕉城镇、长潭镇、三圳镇、新铺镇及20个行政村),“长寿乡中乡”乡村振兴示范带(涉及蓝坊镇、南磜镇及17个行政村),“省际廊道”乡村振兴示范带(涉及蕉城镇、三圳镇、新铺镇、广福镇、文福镇及20个行政村)等重点地区、节点的农房风貌品质提升任务。

  2025年底,全面完成我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全过程监督,强化新建管控

  1.制定农房风貌指引。加快编制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包括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重要节点大样图等),免费提供建房村民选用,为村民提供技术指导。

  2.各镇落实带图审批、按图施工、对图验收制度,通过审核农房施工图设计文件、办理报建备案手续等方式切实强化农改风貌管控。

  3.各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加强农房的监管工作,建立批前审查、现场检查、竣工验收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全面落实“五公开”(村庄规划、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公开)“三到场”(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要求,实现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统计调查,摸清存量底数

  1.调查范围。对建筑外立面未做或只做了部分粉刷、贴面等装饰性处理,或未完成施工工艺流程的农村房屋开展统计调查,摸清需要进行农房风貌提升的存量农房底数。各镇要形成调查基础台账(含户主、地址、面积等基础信息),做到一户一册。

  2.调查方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指导各镇全面开展统计调查。各镇要充分发动挂村工作组、村干部深入摸查,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逐村、逐栋统计需进行风貌提升的农房数量情况。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多种方式改造,提升风貌

  结合《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试行)》《广东省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技术指引》和《梅州市农村建筑风貌提升指引》,开展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工作。

  1.结合村庄传统建筑风貌特征,融入岭南文化、客家文化元素,做到屋顶用材、外墙饰面、门窗风格等协调统一,打造具有岭南特色风貌的民居建筑,努力实现从穿“新衣”到穿“品位”、戴“美貌”的提升。县城周边、圩镇周边、乡村振兴示范带和“四沿”区域等重点区域的农房,要按照“三统一”(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外观风格、统一外墙色彩)要求进行美化。

  2.结合本地传统文化符号和建筑特色,鼓励采用本土材料、新型材料、绿色建材等对农房外立面进行改造。

  3.农房屋顶的穿衣戴帽要试点探索采用便宜耐用的新型材料和小坡檐、坡屋顶等方式。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推进

  1.加快推进与建筑业企业结对帮扶,积极发动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深度参与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探索以建设公益或微利项目、捐款捐物、提供必要施工设备支持等形式,实施农房改造项目,并纳入结对帮扶项目清单优先落地实施。

  2.落实“一县一大师”“一县一团队”,积极对接工程勘察涉及大师和技术团队深度参与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提供规划设计等技术指导或咨询服务。

  3.鼓励村民以多种形式充分参与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对于技术难度较低的提升任务,可采用乡村建设工匠带头人承接、村民投工投劳或整村与乡村施工队签订协议等形式组织实施。对于技术难度相对复杂的工作,可采取项目化、专业化与村民自主参与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开展。通过建筑业企业帮扶、工程勘察涉及大师与技术团队指导,组织村民以筹劳、筹资、筹料等方式全面参与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严把施工质量,提升品质

  开展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要确保工程品质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对农房施工前后的安全性评估,加快施工进度的同时严把施工质量关,避免盲目赶工等原因导致施工质量问题和施工安全问题的出现。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六)明确负面清单,科学美化

  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要注重整体风貌水平的提升,避免“千村一面”,不应违背村庄规划、设计指引和村规民约的要求,不应简单照搬外国、外省建筑风格。对于尚未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但建成时间年代较长、集中连片、风貌格局保存完整,具有较高科学、历史研究、纪念价值的老房老屋,应结合建筑风貌特征进行改造美化,不得破坏原有建筑特色。不应对农房外立面过度“涂脂抹粉”、盲目跟风“刷白墙”。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县“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县级要成立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全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工作。各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建立并实施“挂图作战”和“责任清单化”“项目化”工作制度,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清单并做好责任分解,并在后续工作中对任务清单和项目进度进行实时更新,对号销单。

  (二)坚持党建引领

  各镇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农村“党建+村规民约”的工作模式,把村规民约作为开展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引导村民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通过将有关工作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增强基层组织自行治理能力和成效的同时,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形成良好的村民监督机制。

  (三)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作用,突出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村民全过程参与涉及、建设和管理,实现共建共享、和谐发展。要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加大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及时总结行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和试点成效,有针对性进行推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资金保障

  统筹省级涉农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和本级财力等相关资金,做好投入保障。采取政府主导和以奖代补相结合的方式,将财政资金优先投向群众积极性高、项目储备好、工作推进快的村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深入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鼓励企业捐资帮扶、参与建设,推动建立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建设资金。鼓励对农户外立面进行“平改坡”改造,创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项目贷款产品,推进整村连片改造,统一风格风貌,体现客家特色。

  (五)强化督导评价

  将全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工作纳入“百千万工程”考核体系,县城镇建设专班将建立定期调度、及时通报等工作机制,将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压实各镇工作责任。同时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和通报工作机制,县城镇建设专班每季度末对各镇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各镇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组长和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加快推进农村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工作任务,确保年底完成任务。

  附件:蕉岭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蕉岭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决策部署,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我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成立蕉岭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架构

  组  长:徐永岭(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谢永忠(政府系统党委副书记)

  丘  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吴有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汤通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曾秋香(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承珣(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剑锋(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各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丘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职务领导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推动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做好农房改造方面的指导工作和奖补资金审核工作。

  (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做好农房风貌提升相关工作,制定完善农房风貌指引和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做好相关指导和技术支撑。协调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农房外立面改造的全过程督导检查。

  (二)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涉农资金政策支持我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指导做好应拆未拆农房的整治工作。规范农村建房用地和规划许可审批,指导做好违法违规建房乱象遏制工作。

  (三)县自然资源局:指导做好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管理、落地实施等工作,为农房风貌提升改造提供规划指导。

  (四)县财政局:建立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我县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审核审批各镇农房外立面改造奖补资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https://www.jiaoling.gov.cn/hygq/zcjd/content/post_2621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