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2月全县享受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象名单的公示
为扩大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确保公平公正,根据国家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现将2017年2月享受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如发现不符合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享受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待遇的,请向对象所在地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反映或举报,如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不受理的,可直接向县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股反映,县将对每一例的举报派人调查,经查实不符合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条件的一律取消,并按政策给予相应的处理。如有证据证明县、镇、村干部在办理审批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可径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举报。
县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股:电话:7888311/7888316;邮箱:jlmzdb@126.com。
附件: 1.2017年1-2月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名单
2.2017年2月临时救助名单
蕉岭县民政局
2017年2月24日
2017年1月低保,五保、医疗救助名单公示
2017年2月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