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创新婚姻登记服务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实行跨行政区办理婚姻登记改革,满足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服务的需求。经梅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于2021年6月21日起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即市内跨区办理婚姻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本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即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以下婚姻登记业务:1、男女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2、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内地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现役军人婚姻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仍由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二、办理方式: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各婚姻登记机关根据机构内工作人员数,综合当地户籍人口数、年度登记量等数据计算婚姻登记日登记量,合理设置日预约办理和现场办理的数量,在保证本区户籍居民婚姻登记需求的基础上,增加市民跨区办理婚姻登记预约申请。市民可以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www.gdhy.gov.cn/)或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广东民政”申请预约婚姻登记通办业务。
三、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
梅州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特此通告。
梅州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