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25号
广东康生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许可 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质量负责人 | 注册 地址 | 撤销 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粤AA7550307 | A-GD-14-0497 | 广东康生药业有限公司 | 黄玲 | 刘洪君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香蜜湖联合华鹏汽车专业市场综合大楼C栋2楼 | 2017年3月15日 | 1.企业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企业销售部分药品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具发票。 | 严重 失信 |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