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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时间:2020-07-23 16:21:4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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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举报投诉电话:12345, 12315。

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