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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时间:2023-09-28 09:18:2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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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是广大群众旅游、购物和餐饮消费的重要节点,也是婚庆宴席和亲友聚餐的高峰时段,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蕉岭县食药安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1.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在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食品商店采购食品。不在无证无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

  2.消费者在选购月饼等应节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整洁,是否在保质期限内。不要购买“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食品。

  3.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标注有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保健食品注册文号或备案号、保健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产品信息。依据保健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购买,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食用。保健食品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

  4.在外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饭前要勤洗手,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切勿食用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应注意查看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

  5.慎饮泡制酒,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食品。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原材料加工菜品。

  6.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长江刀鲚”“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

  7.提倡餐饮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厉行节约消费,共同杜绝餐饮浪费;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提倡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

  8.网络订餐前要了解有关信息,不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等供餐者订餐,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餐。要注意收餐安全,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是否与订单一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并及时加工或食用,不要长时间存放。慎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按照个人食量点餐,选择“无接触配送”,最好自备餐具,减少食物浪费和一次性餐具使用。

  9.家庭就餐时,采购食品要新鲜,清洗、切配、储存食品避免生熟交叉污染,菜肴做到烧熟煮透;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健康食品。

  10.单次聚餐人数达到100人及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举办人或承办人要自觉履行报告义务,提前3天内通过“梅州农村宴席报备端”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备并接受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现场指导。

  节日期间,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餐饮安全违法行为。消费者在购买或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就诊,并保存好购物或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积极配合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