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初步审核,已受理曾广芬、郭新安的补贴申请。现予公示(见下表),公示时间从 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共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对如下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局投诉反映,投诉反映人应提供被投诉反映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示负责,否则不予受理。我局负责为投诉反映人严格保密。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安民街3号蕉岭县人社局培训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联系电话:7188252。
补贴名单见附件《公示名单》。
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