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转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按人社部函[2018]13号、人技表彰函[2018]1号要求填写材料,并于2018年4月18日前报县人社局培训就业股,逾期申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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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
457-梅市人社函〔2018〕67号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