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徐洪斌住宅楼工程项目已竣工,且经有关部门办理了竣工验收。现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下称“保证金”)缴存单位提出申请退回保证金。经审查,其符合退回保证金的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保证金退回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1年3月15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止。
若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投诉。投诉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蕉阳大道中安民街3号,投诉电话:0753-7188222。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依规办理退回保证金手续。
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